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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物业公司实控人因诈骗被捕 6.3亿投资纠纷引发关注

2026-08-28



2025年4月,深圳市玉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李某某因被指控诈骗而遭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逮捕。同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蔡某甲和其股东蔡某乙也被逮捕。目前,此案还未进入正式的审理阶段。根据了解,这起刑事案件背后隐含的是一起长达数年的民事经济纠纷,涉及金额高达6.3亿元。

深圳市玉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目前,蔡某甲持有80%的股份,而蔡某乙则占有20%。有意思的是,蔡某乙还同时是深圳市龙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根据天眼查App的信息,龙玛公司的股权结构显示,郑州锦嵩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70%的股份,玉石物业公司拥有20%,而深圳文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则持有10%。这意味着,玉石物业在股权上虽然不显山露水,但却拥有实际控制权。

有知情人向记者提供了一份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这份判决表明锦嵩置业持有的70%股份中,有60%实际上是由玉石物业代持的,这一股权安排也成为后续争议的核心。相关判决书中,提到玉石物业于2016年成立了龙玛公司并持有其100%的股权。随后,玉石物业与文传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合作推进项目。

在2018年,四家公司之间签署了一项委托持股协议,约定锦嵩置业代持龙玛公司60%的股份,虽然锦嵩置业显名持有70%股份,但实际股东权益却是玉石物业的。这种“显名登记、隐名实控”的安排在法律上被认为是没有问题的。然而,在相关判决生效后,各方在设立共管账户及资料共管解除等方面出现了分歧,导致玉石物业未能顺利返还投资款,从而造成后续纠纷不断。

与此同时,郑州中原银行在2022年依据与第三方簽订的贷款合同,申请冻结了锦嵩置业持有的龙玛公司70%股权,这引起了玉石物业的不满。玉石物业随后提起诉讼,希望法院确认自己是该股权的实际权利人,但郑州市中院并未采纳其抗辩理由,认为玉石物业在未返还投资款的情况下,不具备诉权。

郑州市中院还指出,工商登记显示锦嵩置业为龙玛公司的登记股东,其股权冻结并不违法。法院同时强调,公司法规定,未经登记或变更登记的,不能对外主张权利。最终,玉石物业的诉讼请求被驳回。

如今,李某某及其控制的玉石物业公司正面临着复杂的法律困境,从经济纠纷到刑事案件的突如其来,引发了家属的担忧。